(一)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、構造或者特征;
(二)改變機動車型號、發(fā)動機號、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;
(三)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檢驗合格標志、保險標志;(四)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檢驗合格標志、保險標志,按照以上法律規(guī)定,車輛內(nèi)部的結構等是禁止改裝的,車輛改裝必須得到車管所的允許,為保證不影響車輛及行駛安全,私自改裝的車輛在未經(jīng)車管所允許禁止上路。
報廢車翻新是違法的,根據(jù)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機動車出售、捐贈、報廢機動車零部件銷售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,如果被發(fā)現(xiàn),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,包括罰款和可能的刑事責任,我們應該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不要購買或使用報廢車,以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順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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